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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器乐)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9:36:44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9

满意答案

一、四川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新媒体艺术四川本科二批544502102564
文科新媒体艺术四川本科二批53652527273
二、音乐表演(流行器乐)专业介绍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表演(流行器乐)
四川音乐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 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按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等不同专业方 向,主要学习与音乐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 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或演唱技术;

3.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按不同专业方向,分别为声乐演唱,键盘、民族乐器、管弦乐器演奏以及指挥,以及 重唱、合唱或重奏、合奏;钢琴、乐理、视唱练耳;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论文写作、和声、 复调、曲式。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校并到相关文艺团体和社会参加音乐表演实践以及田野采风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四川音乐学院
418
校友会(综合)
453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500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5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通讯地址
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资州大道777号。
收费项目
四川音乐学院2021学年-2022学年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学费


1、研究生学费

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学术型硕士


 艺术学 元/年.生 8000
   硕士专业学位


音乐与舞蹈学 元/年.生 20000
美术学 元/年.生 20000
教育硕士(艺术教育) 元/年.生 8000
公共管理 元/年.生 12000
艺术硕士 元/年.生 20000
2、本、专科生学费

川价费【2004】] 118号
工业设计 元/年.生 4920
管理类  元/年.生 4440
表演、编导、作曲、美术 元/年.生 12000
播音主持、动画、影像、艺术理论、音乐学 元/年.生 9600
艺术设计 元/年.生 7200
3、成人本专科

川价费【2004】] 118号
同本科专业 元/年.生 成人函授、半脱产、重新学习学分按本科标准50%执行
4、艺术类留学生

教外来【1998】7号
艺术类留学生 元/年.生 30000-40000
5、中等艺术学校学生学费

川价函【2008】132号
音乐表演 元/年.生 7000-8000
影视、戏剧表演 元/年.生 7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元/年.生 7000
作曲.舞蹈 元/年.生 8000
二.住宿费 元/年.生
川教【2007】190号
        1、六人间 元/年.生 900
        2、六人间带卫生间 元/年.生 1000
        3、四人间 元/年.生 1000
        4、四人间带卫生间 元/年.生 1200
        5、八人间及以上 元/年.生 800
        6、附中学生住宿费 元/年.生 600

特别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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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资助办法

1.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

3. 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4.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5.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6.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高校辅助性资助措施之一,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遇到突发困难情况,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后,通常一次性发放补助,补助金额视困难情况定。

7特困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主要用于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5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中专 2022-08-0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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