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86 | - |
| 高职排名 | 747 | 78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49194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8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7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等21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学院学生食堂菜色多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可满足全国各地学子的用餐要求,每餐伙食标准是5-7元,每月消费在400-500元左右。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按照考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6.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院没有设艺术类专业。
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但个别专业有年龄和身体要求,请考生留意。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院以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集群为主要特色。
学院坐落在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宿迁市。学院地处湖滨新区高教园,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办学宗旨,以改革创新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思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标准”、“以优质就业为目标”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教学模式、挖掘学生潜力、提高教学效率,为青年学子求学与就业提供保障,努力打造以就业教育为品牌的新型高职学院。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考生在综合素质的某一方面优势明显、等级良好,提前向我院提交了附加说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可以在统一填报注册申请后优先录取。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我院要求,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我院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对于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类的达到普通类录注册入学要求,我院优先录取。
7、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8、我校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9、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1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