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研究生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粤海校区汇元楼435,梁老师收,电话:0755-26071042)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个人申请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流程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6)项)。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科点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