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注意:未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现场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考生提前认真逐项核对此表中报名信息,并在信息表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如考生未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可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网址:http://yz..cn/ksxt/login.aspx。(仅限报考我校考生下载。报考外校考生无法下载,现场提供打印。)如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已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信息表,不必再次下载打印。

四、未在上述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

一、可参加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1.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注意:未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现场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一、可参加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1.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注意:(1)报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不能选择昌平校区。(2)未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报名费。(3)户籍与工作单位均不在北京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除外),不能参加我校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1.时间为保证报名站现场良好的秩序,减少考生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大量聚集,现对昌平校区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确认信息、照相。11月6日(周五)上午8:30—9:30报考法学院的考生。11月6日(周五)上午9:30—11:30报考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考生。11月6日(周五)下午13:00—15:30报考其它学院的考生。2.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注意:未在上述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为保证报名站现场良好的秩序,减少考生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大量聚集,现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确认信息、照相。1.时间11月5日(周三)下午14:30—15:30报考法学院的考生。11月5日(周三)下午15:30—17:30报考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考生。11月6日(周四)上午8:30—9:30报考刑事司法学院的考生。11月6日(周四)上午9:30—10:30报考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的考生。11月6日(周四)上午10:30—11:30报考以下学院的考生: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马克

三、现场确认办理步骤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手续,否则报名无效。(一)报考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处,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考生提前认真逐项核对此表中报名信息,并在信息表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如考生未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可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网址:http://yz..cn/ksxt/login.aspx。(仅限报考我校考生下载。报考外校考生无法下载,现场提供打印。)如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已在中

三、现场确认办理步骤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内容),否则报名无效。1.报考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报考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1)《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11月12日前可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请考生提前认真逐项核对此表中报名信息,确认后在信息表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2)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3)学历证书原件

(一)昌平校区1.时间:11月8日(周四),上午8:30至下午3:30(中午不休息)2.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逸夫楼1层:1025、1026、1027教室。3.考生范围:(1)中国政法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希望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报考外校的校外考生不能在昌平校区参加现场确认。)4.分时限流:(1)上午8:30-上午11:30,报考我校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考生。(2)上午12:00-下午3:30,报考我校其他学院的考生、报考外校的中国政法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