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系统中选择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并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我校将依据本次的志愿填报信息确定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参加我校面试即视为确认报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志愿填报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面试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笔试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初审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监督机制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特别说明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