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选拔原则博士生招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博士生招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择优录取。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一)学校发展计划招收人数:不超过15人。(二)招收专业及导师:除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辅导员专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的其他所有专业的导师或优先导师〔参见申请条件(五)〕均可接受申请。

4、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5-83786303)

五、其他1、申请-审核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2、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3、本次选拔的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列入2019年博士生培养,2019年9月入学。4、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5-83786303)

三、申请程序1、个人申请:申请人网上报名(2018年11月20日-12月10日,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2、下载、填写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1)《河海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河海大学申请审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4)《河海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表》(两份,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5)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1、资格审核: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进行公示。时间:12月下旬,具体详见各学院通知。

一、选拔条件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拟攻读全日制全博士研究生。2、申请者应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3、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IELTS≥6.0、TOEFL≥80(120)、WSK(PETS5)合格、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英文学术论文。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和考核。

2、本次选拔的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列入2015年博士生培养,2015年9月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