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报考专业合格生源(包括校内调剂生源)不足;(2)公共科目成绩“分差和”原则上在5分之内;(3)业务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破格程序:本人向相关学院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3%。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本人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2)校内调剂不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3)对校外调剂的考生,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报考专业合格生源(含校内调剂生源)不足;(2)公共科目成绩“分差和”原则上在5分之内;(3)业务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破格程序:本人向相关学院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3%。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要求相同,业务课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3.复试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比例一般在1.2:1左右。

第二十二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不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不加试。

(2)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差和在10分之内。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各学院已同意接收的外校调剂考生(3月25日下午16:00前申请,逾期将关闭调剂系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2)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通知参加复试,同时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复试通知。(3)调剂考生参加复试。(4)拟录取的调剂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