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
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2、招生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四)坚持校企联合选拔、共同培养的原则,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四)坚持校企联合选拔、共同培养的原则,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

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4、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普高类(或中职类)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中职类(或普高类)单独招生录取。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三)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四)坚持校企联合选拔、共同培养的原则,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的实施。

1.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