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
4、符合体育、文艺特长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特长专项测试,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由按《体育特长专项测试大纲》和《文艺特长专项测试大纲》测试的成绩分别乘以20%折算得出(分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以整数计),附加分高不超过20分。
5、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6、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
8、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9、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予以照顾一定分值,多不超过10分。
10、原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今年也需参加选拔考试。
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竞赛获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网上打印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②《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⑤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⑥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分值设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笔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中,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制冷与空调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70分、60分、70分;应用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英语分值分别为100分、

9、加分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①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②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③在全国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④在省级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2)中职阶段:①全国职

第二十二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第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4、高中阶段在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