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13:42:29 解决时间:2018-09-20 17:36

满意答案

4.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9-20 17:36

网友推荐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分数构成

    1楼

    3.分数构成(1)普通高中文、理科生文化考试: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总分300分。(2)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分300分。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程序

    2楼

    第十条招生程序1.申请报名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或登陆学院网站(.)链接至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在本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可加20分

    3楼

    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在本校应、往届毕业生中实名推荐优秀毕业生,可加20分。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新生入学

    4楼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4月15日前根据我院的录取通知和缴费说明通过汇款、转帐等形式缴交学费,未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其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报到时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致。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5楼

    第十四条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考生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问答wlzx什么是单独招生,我省有哪些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6楼

    什么是单独招生,2012年我省有哪些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了推行教育考试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根据教育部高校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什么是单独招生,我省有哪些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7楼

    什么是单独招生,2012年我省有哪些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了推行教育考试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根据教育部高校

  • 中专学校

    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8楼

    4.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 中专学校

    2012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9楼

    4.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 中专学校

    201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10楼

    4.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部门的多重监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