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2019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国际翻译学院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中山大学2019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2. 非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须通过普通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 各专业拟接收推免人数如下,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 招生学科、方向代码 | 招生学科、方向名称 | 接收免试生计划(不含直博生) | 合计 |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 
 | 
   
    | 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事务) | 8 | 8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8 | 28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16 | 16 | 
  
 
 
  
  
 
 二、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查阅有关我院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信息和程序,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版,复试当天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
 
 
 1.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英语专业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单(学术学位);
 
 
 3.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者须于9月22日至2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申请者(已获我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须于9月28日下午14: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国际翻译学院相关专业的报名程序。我院将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3. 申请者(未参加我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须于9月28日下午14: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国际翻译学院相关专业的报名程序。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将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4. 逾期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答复者可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5. 复试安排
 
 
 (1)时间:
 
 报到时间:10月8日9:00 - 9:30,复试时间:10月8日10:00 - 18:00
 
 
 (2)地点:
 
 
 1.笔试地点:珠海市中山大学翻旅大楼401(连续传译实验室)
 
 
 2.面试地点:珠海市中山大学红楼14栋114室
 
 
 (3)面试顺序详见翻旅大楼四楼公告。
 
 
 (4)如有需要,我院将组织第二批复试,详情另行通知。
 
  
 
 四、复试办法:
 
 
 1. 资格审查:复试当天,请考生提供申请材料中列明的所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2. 考核办法:
 
 复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为主。笔试考核免试生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学术硕士拟考核免试生的英语语言能力和基础语言学知识;翻译硕士考核免试生的翻译能力及基础翻译研究知识);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必要时,面试老师可以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考试评分:面试小组会于考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每位免试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会结合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面试分数。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即笔试)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即面试)满分7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程序:
 
 
 1. 录取原则上按照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待录取考生请于10月10日晚上24:00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可视为放弃本次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六、体检程序:
 
 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迟须于10月12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珠海中山大学行政楼10楼国际翻译学院 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757
 
 邮箱:wqian@mail.***.cn
 
 联系人:望老师
 
  
 
 八、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国际翻译学院办公室
 
 电话: 0756-3668757
 
 邮箱:wqian@mail.***.cn
 
 
 (二)申诉
 
 国际翻译学院
 
 电话:0756-3668757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cn
 
  
  
  
 中山大学国际翻译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