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17-01-15 20:06  兰州文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 第一条2017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
  •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 2.访问学者:3-12个月。
  • 3.博士后:6-24个月。
  •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5.联合培养博士生
  •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7.联合培养硕士生
  •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
  • 9.本科插班生
  • 第三条主要项目
  •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
  •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
  •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
  •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0
  •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
  • 6.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
  • 7.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300人
  •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
  •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
  •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
  •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
  •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 第三章 资助内容
  • 第四章 申请条件
  • 第五章 选拔办法
  •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
  •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 第六章 派出与管理
  • 第十一条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 第十二条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
  • 第十四条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
  • 第十五条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
  • 第十六条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章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第一条 2017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

第二条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 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8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5.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6.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7.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3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五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第六章  派出与管理

第十一条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二条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在派出前将公证后的协议书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按要求交存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十三条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第十四条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第十五条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

第十六条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原标题: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第一章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第一条2017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3-12个月。3.博士后:6-24个月。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5.联合培

2022年兰州园艺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农业农村部评定为特色学校连续14年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兰州园艺学校是一所具有四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并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成立农林科技学院。学校(院)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现有教职工87人,其中专任教师80人,研究生学历15人,本科学历61人,中高级以上职称65人。学校(院)实行中高

2022年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1984年,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甘肃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学校”一校三地”办学,多种教育资源并存。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校区为校本部,是学校党政办公、电商职教集团、远程开放教育中心;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校区为现代先进服务业教育、职业教育主阵地;武威市

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兰州歌舞剧院舞蹈分校招生简章

亲爱的各位家长、各位同学,感谢大家报考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兰州歌舞剧院舞蹈分校。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发布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兰州歌舞剧院舞蹈分校招生简章。请广大家长及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各考试环节,具体如下:2022年西北师

2022年兰州文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甘教发函〔2021〕46号),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并公布本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

2022年甘肃新科轨道高铁技工学校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甘肃新科轨道高铁技工学校报考代码:10025甘肃新科轨道高铁技工学校是甘肃省人社厅批准成立的一所适应我国轨道交通、高铁快速发展和人才需求的省属技工学校。学校位于兰州市和平镇金川大道185号,远离闹区,交通便利。学校以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和企业的需求,在保留原有汽车维修等传统专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铁道运输管理、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

2022年兰州商业会计学校招生信息

一、学校简介为庆祝“五一特惠课,各专业畅学”,兰州商业会计学校推出会计初级习题冲刺班+集训营、会计初级实验班、会计初级通关班、会计中级实验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双证班、兰商就业无忧班等面授、网授精品课程,预约报名已经启动,我们邀您一起参加兰州商业会计学校“五一特惠课,各专业畅学”课程优惠活动。主要培训科目: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航空服务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报名条件凡符合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规定,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和目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一)考试科目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作曲。2.基本乐理。

2022年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招生简介

一、中职生招生专业大类序号系别招生专业招生大类1公路桥梁系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2道路工程检测技术土木水利类3道路养护与管理土木水利类4工程造价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5建设工程监理土木水利类6市政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工业类7铁道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8交通测绘系工程测量技术土木水利类、工业类9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土木水利类、工业类10无人机测绘技术土木水利类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