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招生计划、专业、科类、学制及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60  | 理工  | 三年  | 3500元/年  | 
工程造价  | 60  | 理工  | 三年  | 4500元/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60  | 理工  | 三年  | 3500元/年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0  | 理工  | 三年  | 3500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理工  | 三年  | 3500元/年  | 
会计  | 60  | 文史  | 三年  | 3500元/年  | 
工程造价  | 60  | 文史  | 三年  | 4500元/年  | 
  
五、报考条件、教育类型及待遇
 
1、报考条件:已取得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
 
3、待遇: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通过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在校修业三年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就业。
 
六、报名程序、资审、确认与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2、学院现场报名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3月15日8:00-4月6日15:00
 
(二)资审
 
学院将申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9日-11日在网上公布(),资审合格考生请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8: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3)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4)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缴费当日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方式
 
(1)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
 
(2)专业素质加试:学院成立专业素质加试面试专家组,根据高职专业特点制定专业素质加试考试大纲,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
 
  
时 间  | 科 目  | 测试方式  | 
4月13日  | 9:00-11:00  | 文化课考试  | 笔试  | 
12:30-15:30  | 专业素质加试  | 面试  | 
  
考试地点: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八、专业志愿及录取办法
 
1、招生专业志愿设置三个有序志愿与三个参考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合生总成绩,满分400分。
 
3、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试科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各科类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4、录取原则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15日―4月6日  | 网上报名、学院报名、填报志愿  | 
4月7日―4月8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 
4月9日―4月11日  | 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 
4月12日  | 考生到校确认提交相关材料、取准考证  | 
4月13日  | 组织考试  | 
4月14日―4月16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17日  | 录取  | 
4月18日  |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批  | 
 
十一、奖励和资助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和学院奖学金。学院还采取积极措施,争取社会的捐献与赞助,设立相关的奖励资金与资助基金。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联系电话:024-53909888 53909892 53909890 53909891 57510297
 
传 真:024-53909888
 
网 址:
 
邮 编: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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